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方歷嬌 通訊員陳群安、安法)將公司關鍵技術泄露給同行,收取68萬元“好處費”。記者昨悉,周某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江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沒收全部好處費之外,另罰68萬元。
  周某曾供職於武漢一專業研發地質勘探技術公司。2011年3月,周某認識另外一家同行單位主管張某,對方一直眼紅周某所在單位的一項名為瞬變電磁儀的技術。張某得知周某曾是該項技術的研發人員之一後,勸說周某提供“支持”。之後,周某將該技術參數告訴張某,使得張某所在公司憑此獲利500餘萬元,周某獲得68萬元“好處費”。
  2012年10月,周某單位發現異常後報警,警方將周某抓獲歸案。
  (原標題:地質勘查公司員工獲刑並被罰68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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